文藻外語大學勁爆舞研社團 組織章程
最後修改日期2005/6/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組織定名為勁爆舞研社(英文名: Crazy Dancing Club)
第二條 勁爆舞研社社團成立之宗旨
<一> 推動及提升街頭熱舞此種舞蹈的風氣,並不定期舉辦表演活動。
<二> 發掘並培育本校對街頭熱舞此熱門舞蹈有興趣之同學給予實際上課訓練培養其能力。
<三> 傳達街頭舞蹈隊於年輕人的正面影響。
<四> 積極與社區及其他校外社團交流如,舉辦聯合舞展、勁舞比賽或舞蹈研習營,藉由活動發揚街頭舞蹈並和其他好舞者相互交流學習。
<五> 藉由舉辦的活動增加社員學舞信心和社員之間感情,並宣傳本社團。
第三條 工作目標
<一> 加強社員對本社團的向心力並提升社團素質。
<二> 鞏固本社團內部組織,並不定期舉辦校內活動及研習營使社員藉由活動增進情誼及加強默契並落實提升街頭舞蹈風氣之目的。
<三> 積極溝通連絡學生會或學生議會等校內組織,共同舉辦全校性大型活動教學推廣街頭舞蹈。
<四> 積極聯絡南部各大專院校之優秀人才及相關社團進行資訊交流,將各種相關資訊回本社團鼓動各校街頭舞蹈之風潮,提升南部各大專院校街頭舞蹈之水準。
第四條 甄選方式
<一> 凡文藻外語大學四技部之學生皆可參加徵選。
<二> 社團幹部依所需人數設定徵選項目進行測試。
<三> 由社長及副社長召及所有甄選同學,並可藉由問卷了解其參與度及意願。
備註1. 甄選當天要求甄選評審由社長、副社長、部分核心篩選出之體表達能力以及配合度高之同學。
2. 甄選過後合格者皆須進行面試,由社長、副社長依甄選者各項成績選出新任社員。
第五條 任期
每位社團成員均參與滿ㄧ學期。
第二章 組織
第一條 指導單位
<一> 社團將自校外知名舞團聘請專業指導老師為課指老師,如有需要則視情況而增減。
<二> 所有指導老師及培訓老師之指導費由社團經費補助款項全額支付。
第二條 本勁爆舞研社團正副社長各一名連合核心幹部組成決策中心之核心 小組。
<一> 核心部門設置總務組公關組活動組及文書組。
<二> 各個核心部門設置至少一名負責人 (組長) 。
第三條 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 社員每學期繳納之涉費。
<二> 公私立機關及學校補助款。
<三> 校外人士或團體之捐助。
第三章 幹部掌職
<一> 顧問 協助本勁爆舞研社團之運作並隨時接受社員請益。
<二> 社長 1. 對外代表組織對內領導組織。
2. 負責溝通協調各組運作。
3. 總理會議並召開會議。
4. 定時安排與核心幹部開會討論社團之現況及問題。
5. 安排學期課程。
<三> 副社長 1. 協助社長領導組織。
2. 協助社長溝通協調各組並隨時向社長報告。
3. 統計上課及會議缺勤。
4. 連絡上課老師。
5. 拍攝上課及活動會議之照片。
<四> 文書組組長(一至兩名)
1. 負責招開編輯會議。
2. 分配組員工作並督導奇準時完成。
3. 負責涉內各活動所需之宣傳海報及書面資料之統籌。
4. 負責張貼撕下海報及發放傳單。
5. 負責美術編輯海報及宣傳單設計。
<五> 總務組組長(一至兩名)
1. 分配組員工作並督導其準時完成。
2. 負責涉內各活動所需之經費,統籌並註明來源及運用。
3. 管理社團之財產,包括資金器材資料之規檔。
4. 擬訂經費預算規劃,控管各項開支妥善運用經費。
5. 與正副社長共同編列每學期經費預算。
6. 採購社團所需用品。
7. 給予每次上課老師鐘點費及聘書簽收。
<六> 公關組組長(一至兩名)
1. 籌辦各項與校外其他社團組織交流活動事宜。
2. 尋找贊助廠商及單位。
3. 建立良好的連絡體系。
4. 負責所有校內外活動之策劃與宣傳。
5. 與各處室的連絡事宜。
6. 籌辦社團大會分發開會通知單。
<七> 活動組組長 (一至兩名)
1. 擬定每學期活動內容及大綱。
2. 協助各組事物之執行。
3. 負責所有校內外活動執行並負責所有機動性事項。
4. 策劃社內之活動及研習營。
5. 負責教導社團成員舞蹈。
<八> 附則
1. 各部門需各自訂出一則該組織相關規定獎懲辦法,由該組成員一致通過並由核心會議中討論決議實施。
2. 各組組長須於每學期末該組織該學期成果資料,以利社團評鑑時展出。
3. 公關與活動組組長須不定期開會互相支援幫忙。
第四章 選舉
第一條 幹部任期
各任幹部任期以一年為限,連選得連任,至多可連任一次。
第二條
<一> 社長、副社長、各組組長改選事宜:
1. 由社長召集核心部門負責人篩選出符合社長資格及各個幹部之人選,另外符合資格之社員可同時被提名為各個幹部候選人。
2. 所有符合幹部資格之社員皆具有參選資格無論是由幹部推薦或自願本社團將尊重其個人意願。
3. 由候選人發表其政見。
4. 由當天全體出席支幹部票選出理想之人選。
<二> 文書組組長、總務組組長、公關組組長、活動組組長等幹部於
學年第二學期進行改選,新任幹部於改選後由舊任幹部帶領實
習一個月。
<三> 正副社長於每學年第一學期末改選,由舊任正、副社長帶領實
習半年並於第二學期正式交接。
<四> 新任幹部若不克執行該職務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 向社長遞辭呈。
2. 當事人須繳交說明書,公開向全體幹部說明。
3. 社長立即召開幹部改選會。
第五章 會議
<一> 社員大會
1. 社員大會由社長視情況於每學期初、末召開,幹部及全體社員必
須出席會議。
2. 每次大會以開會通知單於一星期前通知全體社員。
3. 本大會需超過全人數2/3出席方得開會,各項決議需超過出席各
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二> 核心小組會議
1. 核心幹部小組會議由社長召集核心幹部每週定期開會討論會務事
宜。
2. 活動策劃籌備得由社長召開核心小組商議之。
3. 由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內召開會議與討論及定活動企劃及時間表。
4. 於各活動後一星期內對於活動進行之情況及經費的運用召開檢討
會。
<三> 各組會議
1. 各組會議由該組核心幹部召集,該組成員由核心幹部決定召開小
組會議之日期。
2. 該會議內容需由核心幹部於核心會議中報告。
3. 各組承辦之活動或負責相關事項於活動後召開檢討會並於核心會
議呈報。
第六章 社團成員權利義務
第一條 社團成員應盡之義務
<一> 遵守社團之組織章程。
<二> 服從社團幹部知決議。
<三> 出席社團大會並參與各項培訓課程。
<四> 參與社團內部之活動。
<五> 按時完成幹部交代之工作。
<六> 各核心幹部及全體社員需隨時相互體諒及互助,而非一味的抱
怨。
<七> 社團上課地點之整潔及維護每位社團成員皆有責任。
<八> 身為勁舞社社團成員之一應有互信互助誠實負責,不得異議。
<九> 按時繳交社費。
第二條 社團成員應享之權利
<一> 社團成員皆有發言權選舉被選舉之權。
<二> 參與其他社團與否之自主權。
<三> 參與社團之活動及培訓課程。
<四> 隨時舉發不合作之成員或幹部,或勇敢提出對幹部之異議。
第三條
<一> 獎勵
1. 熱心服務且對社團有具體貢獻之成員,經社團核心幹部小組
決議後,可由社長副社長提請獎勵。
2. 整學期未任何無故缺曠或遲到者可由各組組長提請獎勵。
<二> 懲罰:凡有違法下列各項規定之一者,得由社團核心幹部蒐集
具體資料,由各組組長及正、副社長同意,呈請課外組
組長學務長及校長予以處分。
1. 社員任期未滿一學期無故退出本社團者,記申誡一支。
2. 違反社團章程或故意拖延工作進度,經幹部勸善而不改者可
由核心幹部檢具事實資料,依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之處分
,並由核心召開會議考慮除名。
3. 無故缺席社團舉辦之培訓課程者以曠課處分。
4. 破壞社團名譽經檢具事實資料後,依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
之處分,並由核心召開會議考慮除名。
5. 本組織以創造無壓力學習環境為宗旨進而培育更多好舞者,
若有蓄意破壞者,本社將由核心召開會議考慮除名。
第七章 活動及課程
第一條 活動
<一> 社團於寒暑假舉辦舞蹈研習營,藉此鼓動校內外舞蹈同好者及
培育街頭舞蹈之風氣。
<二> 不定期舉辦各動態活動,舞蹈比賽或舞展,如小型舞展、聯合
舞展、舞蹈研習營等。
第二條 課程
正、副社長視全體社團成員之需要於每學年中安排至少兩次為其一
天的培訓課程,以培養社團成員之團隊默契舞蹈技巧節奏感以及社
團風氣。
第八章 附則
<一> 本章程經社團大會通過,呈請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學務長及校長
核可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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